买房之后你遇到过什么问题?
住进去之后你又遇到什么问题?
房产证一直拿不到手?
房屋质量也成了很大的问题?
在2020年6月3日,兴义市万和大地一名业主向州长信箱投诉,内容如下:
对此,2021年1月18日,小编对这次事件进行了调查,也联系了兴义市住建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和询问,也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一:房产契税,房产增值税由业主缴纳,由万和大地房开商配合业主办理产权证;
解决方案二:与业主签订协议,将万和大地的铺面抵押给业主,用铺面租金收益缴纳房产契税以及房产增值税,由房开公司配合业主办理产权证;
小区走道
商铺部分空置状态
商铺部分空置状态
楼栋墙面部分脱落
楼栋墙面部分脱落
对于万和大地的业主头痛的这些问题,小编也会持续跟进。希望开发商和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尽快与业主解决和协商,同时,作为法律保护之下的个体,我们也应该提高自我维权的意识,将自己的利益牢牢的抓紧在自己的手中。
小编温馨提醒
万和大地房产证事件后续探访
现实中房屋往往不能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按时取得房产证,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当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主要原因
一、逾期办理房产证,主要原因有哪些?
1、开发商未支付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
2、开发商违章、违法建房
3、房屋竣工验收不合格
4、土地或房屋的抵押未涤除
....
计算方法
二、逾期办房产证,违约金如何计算?
(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计算;
(2)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责任划分
三、非因开发商原因导致的逾期办理房产证,其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因业主自身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造成的逾期办理房产证责任不应由开发商承担。
其次,由于他人原因导致逾期办理房产证,且不属于开发商过错的,开发商仍需承担逾期办证责任,开发商与该他人纠纷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不应由业主承担不利后果。
最后,对于虽是开发商原因逾期办理房产证,但属于业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免责事项的,开发商可不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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